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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医校〔2021〕124号)

时间:2021-10-14 11:57:46 来源: 作者:

各学院、处、室、部、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中医药大学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

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建设与使用,从源头管控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确保教学和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文件以及教育部对高校实验室的安全检查要求,根据《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中医药大学教学、科研等相关二级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及实验项目。

第三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和调整使用的实验室,以及新增或调整内容的实验项目均应预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所有运行期间的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均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指导和决策机构,对学校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审定。

第五条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的制度执行与结果使用。

第六条 学生工作处、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处是学校各类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类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制度执行与结果使用。

第七条 二级单位是本单位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对其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分类分级管理,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第八条 实验室(或实验项目)负责人是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根据学校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第三章 分类分级

第九条 依据实验室(或实验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特性,从安全角度可将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分为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特种设备类、其他类等。

(一)涉及化学反应和化学品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归属为化学类。主要危险源为毒害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

(二)涉及微生物和实验动物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归属为生物类。主要危险源为微生物(传染病病原体类等)、动物等危害个体或群体安全的生物因子。

(三)涉及放射源、射线装置等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归属为辐射类。主要危险源为放射性物质。

(四)涉及机械、电气、高温高压等设备及仪器仪表等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归属为机电类。主要危险源为机械加工类高速设备、高压及大电流设备、激光设备、加热设备等。

(五)涉及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归属为特种设备类。主要危险源是该类设备自身,起重机械可能造成重物坠落、起重机失稳倾斜、挤压、高处跌落等危害;锅炉可能因超温、超压等导致材料失效发生爆炸或泄露造成机械损伤、烫伤等危害;压力容器可能因遇热超压、机械损伤、减压阀不合格等造成爆炸或气体外泄等危害。

(六)不涉及上述危险源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均归属为其他类。主要危险源为用电用水等设施设备引发的用电用水安全风险。

第十条 依据实验室(或实验项目)使用或存放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将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级别划分为一般危险等级(一级)、中危险等级(二级)、较高危险等级(三级)、高危险等级(四级)等四个等级。

(一)涉及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麻醉品和精神药品,高致病性病原生物,危险实验动物,放射源(装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设施、设备等危险源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等级为高危险等级(四级)。

(二)涉及使用或存放其他危险化学品,低致病性病原生物、实验动物、压力容器、激光设备、强磁设备等危险源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等级为较高危险等级(三级)。

(三)涉及使用起重机械、高速设备、回转机械、冷热设备(冰箱、烘箱、马弗炉等)、机电设备、大功率设备等危险源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等级为中危险等级(二级)。

(四)未列入上述安全风险等级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等级为一般危险等级(一级)。

第四章 评估内容

第十一条 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事项:

(一)实验室(或实验项目)所涉危险源种类、特性及可能导致(引发)的风险。

(二)实验场所条件、设施设备、技术及管理人员的满足与符合情况。

(三)防护用品配备、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四)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方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等事项的准备情况。

第十二条 安全风险评估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瞒报重大危险源或篡改项目方案和实验流程。

第五章 评估程序

第十三条 二级单位应在开展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前,依据危险源特性对实验室(或实验项目)的类别和危险等级进行认定。

第十四条 二级单位应依据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按照评估内容,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实验室与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开展评估工作。

第十五条 针对不同安全风险等级,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应履行不同的程序和手续。

(一)一般危险等级(一级)的功能实验室(或实验项目),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所属或依托的二级单位审定。

(二)中危险等级(二级)和较高危险等级(三级)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由实验室所属或依托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学校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审定。

(三)高危险等级(四级)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由实验室所属或依托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学校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审定。必要时由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复评,并报校长办公或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第六章 结果使用

第十六条 基于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分类及等级,依据相应的评价标准,评估结果可为通过、自行整改后通过、整改复核、不通过。

第十七条 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不同,将直接影响实验室的设置、撤销及功能调整,实验项目的新增、取消及内容调整等工作。

(一)评估结果为通过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相应工作可正常进行。

(二)评估结果为自行整改通过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在自行整改后,相应工作方可进行。

(三)评估结果为整改复核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暂停使用或暂停相应工作,经整改复核后,方可恢复。

(四)评估结果为不通过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停止使用或终止相应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实验室(或实验项目)运行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或新发现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程序重新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主动采取有效管控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我校进行未经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室建设和开展实验活动。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乃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2.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附件1

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


实验室地理位置

         校区                 


实验室建设类型

£新建    £改建    £扩建    £调整


实验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实验室类型和所用主要设备

实验室类型:£化学类 £机电类 £生物类 £辐射类 £特种设备类 £其他

实验室级别:£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主要设备(包括名称,规格型号,生成厂家等信息):

 

 

 

 

 

 


三、主要危险源及风险防控措施


序号

主要危险源

(包括危化品、气瓶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放射性物品、大功率设备等)

拟采取的防控措施

(从硬件设施、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管理台账、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阐述)


1




2




3




4




5




实验室负责人承诺:

本人对实验室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认真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防控风险,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评估专家意见:

 

 

 

 

 

 

签名: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注:此报告一式三份,实验室(或实验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

 


附件2

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一、实验项目基本信息

实验项目名称


实验项目类别

£毕业论文实验     £创新训练计划实验

£科研项目实验     £本科教学项目实验     £其它

实验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实验项目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所属单位


所属实验中心


所用实验室


实验室地点

楼   室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用实验室类型

£化学类     £机电类     £生物类

£辐射类     £特种设备类     £其他

所用实验室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二、实验项目使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危险源种类

£化学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     £气瓶安全

£用电安全     £辐射安全     £其它

危险源清单

(根据实验项目所使用的危险源列出具体清单,如管控类化学品名称、各种特殊设备名称等)

风险分析

(根据危险源清单,分析实验过程中可能对人身安全、人体健康、实验室环境和周边环境等带来的负面影响)

拟采取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相关管理制度等要求进行逐一阐述)

实验项目负责人承诺:

本人对实验项目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认真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防控风险,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实验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估专家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注:此报告一式三份,实验室(或实验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


上一条:关于印发《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医校〔2021〕126号)
下一条: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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