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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18 16:13:41 来源: 作者: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巡视整改要求和2022年度学校工作要点中提出的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处正在积极推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和相关制度建设,努力提升大型仪器设备等教学科研资源的配置效益。各教学科研单位作为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先行先试,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大型仪器设备逐一盘点、分析现状,制订提高设备使用效益和推进开放共享的具体措施,切实避免设备闲置浪费,不断提高设备效益。

为给各教学科研单位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绩效管理提供引导和支持,我处研究制定了《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方案》,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该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今年底,我处将依据该方案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与学院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挂钩,并在全校通报。

我处将以本年度考核为基础,结合大型仪器设备相关管理平台和制度的建立,不断丰富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方式,形成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的常态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在本方案实施中,欢迎各教学科研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瞿祥薇,电话:68891311。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4月11日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大型仪器设备

绩效考核方案

 

为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绩效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率,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结合巡视整改要求、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学院目标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周期及范围

(一)考核周期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二)考核范围

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含各学院、直属单位、科研平台),凡涉及有大型仪器设备的,均纳入考核。附属省中医院、黄家湖医院、国医堂不纳入本年度考核。

大型仪器设备以国资处核定的截止2021年底入账的《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清单》为准,2022年新购置的符合大型仪器设备认定标准的经核定后纳入。

二、大型仪器设备核定

(一)核定标准

购置年限在15年以内(含15年)和购置年限在15年以上、技术状态良好的、单价10万元(含)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均纳入《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清单》(简称大仪清单)管理。

(二)核定方式

1.国资处筛选。由国资处根据资产卡片信息,初步筛选单价10万元(含)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形成《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清单(待核定)》,分别发给相应的使用单位。

2.单位确认。各相关单位对清单内的大型仪器设备逐一盘点、分析现状,根据大仪核定标准,结合设备实际,确认是否纳入大仪考核、是否开放共享,并明确该设备考核和开放共享工作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清单(单位核定版)》,单位盖章后,于4月25日前报送至国资处。符合核定标准的原则上都应纳入考核,无特殊原因原则上都应实行开放共享,如不纳入考核或不实行开放共享的,需有正当合理的理由并在备注栏说明。

3.国资处核定。国资处结合各单位确认情况,核定形成正式的《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三)清单利用

1.大仪清单将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公布,接受开放共享和监督。

2.大仪清单作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的入网依据,凡清单内设备根据学校制度规定纳入共享平台。

3.根据核定后的大仪清单,更新完善湖北省科技平台中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2022年是对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首次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大型仪器设备规范管理、使用情况和开放共享情况三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每台设备分别打分。今后将随着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逐步优化,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

(一)设备考核

1.仪器设备规范管理情况。(共25分,未达到要求该细项分数不得分)

(1)使用管理(10分)。制定操作规程(2分);操作规程悬挂或固定在明显位置(2分);每台大仪配备专人管理(2分);实行培训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上机操作(2分);设备摆放整齐(1分);环境干净整洁(1分)。

(2)资产信息(5分)。资产系统登记的设备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准确(2分);资产标签完好(3分)。

(3)使用记录(5分)。配备《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本》(2分);按要求做好使用维护记录,填写内容真实客观(3分)。(国资处今年印发了新版《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本》,新版记录本对本平台、跨平台及校外服务机时数做了区分,方便统计,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汇总需求总数量,到国资处领取)

(4)保养维护(5分)。设备及时保养维护和维修(小故障维修不超过1个月,大故障维修不超过半年)。

2.仪器设备使用机时数。(50分)

该项得分=(有效机时/定额机时)×100×50%

有效机时为该设备在考核周期内开机时长合计小时数,即新版维护记录本上本平台+跨平台+校外服务三项开机时长合计。

考虑到学校目前大型仪器设备全年机时数普遍不高,今年考核暂按以下标准执行,以后将分类逐步提高。

定额机时=2小时×5天×38周=380小时

该项分数计算超过50分的,按50分计算。

3.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25分)

该项得分=[(跨平台机时数×1.5+校外服务机时数×2)/定额共享价值机时]×100×25%

设定仪器设备使用的价值系数,本平台为1,跨平台为1.5,校外服务为2。

定额共享价值机时=380小时×共享率30%×1.5=171小时

该项分数计算超过25分的,按25分计算。

(二)单位考核

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总评分=单台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得分之和/纳入考核的仪器设备总数量

四、考核程序

(一)启动考评。今年底,国资处将启动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本方案部署考核工作,印发考核评分表。

(二)单位自评。各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单位大型仪器设备进行自评,每台设备单独打分,填报评分表,单位确认评分结果后报国资处。

(三)学校复核。国资处对单位报送的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对部分设备进行实地抽查,重点查阅《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本》,查看仪器设备规范管理情况,对复核发现单位自评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肃追责。

(四)结果公示。国资处将考核结果在国资处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确认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利用

(一)通报考核结果。国资处发文通报2022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结果,含各教学科研单位考核结果和各台件大型仪器设备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同时报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

(二)纳入目标考核。各学院考核结果纳入学院目标考核资源利用考核内容,根据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分数确定相应考核项目的得分。

(三)影响资源分配。学校将不断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对大型仪器设备考核分数较低且没有明显改变的教学科研单位,直接影响该单位和该平台负责人的教学和科研项目立项、资金分配、设备购置等。对大型仪器设备利用较好、使用管理规范的单位和平台负责人,在资源分配上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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