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首页栏目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准入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07 14:55:30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和《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规定,我校拟对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工作的人员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准入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现就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准入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我校“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已于2020年10月正式上线。该系统包括实验室通识类安全、化学类安全、特种设备类安全、辐射类安全等11个类别的专业题库并支持自建题库。各相关学院或单位要依靠参加过系统使用培训的人员,并结合自身教学计划,自行安排时间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及个人防护、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等。国资处将对安全准入教育培训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

(一)考试对象。所有拟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工作的人员(已参加考试并合格的2020级药学和中药学专业研究生除外)。

(二)考试时间。2021年4月1日到2021年6月30日。

(三)考试内容。以实验室安全基础知识为主,涉及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常用安全标示等内容,可登录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获取相关学习资料。各相关学院或单位可从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内各题库中抽题,也可根据学科或专业特点自命题。

(四)组织形式。各相关学院或单位自行组织师生登录系统考试。

(五)登录方式。系统开放期间学生可在“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官网”→“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进入系统在线学习和考试。登录用户名为学号或工号,初始密码为hbzyy68890069@。校外人员登录账户需由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进行授权。

(六)考试要求。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及格,可以有3次考试机会,系统自动记录最高成绩,模拟考试不限次数,不计入成绩。

(七)准入资格。考试合格后,考生下载保存“考试合格证书”,并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取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相关学院或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考试系统的管理工作,可根据专业设置自行组卷,组织学生在“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完成考试,督促考试合格的学生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所在学院或单位各留存一份。

(二)为便于后台管理,请按照统一格式命名考试名称:“20XX级本科生/研究生/实验人员——XX学院安全考试”。

(三)自7月1日起,对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将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违反规定的,学校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强化落实。要根据考试结果反馈,督促并组织考生补考,同时配合学校做好其他后续管理工作等。

联系人: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屈勇

联系电话:027-68890063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3月31日

上一条:闲置资产调剂公告(2021年2号)
下一条:闲置资产调剂公告(2021年1号)

关闭